從人情到制度,基層診所不可忽視的勞資管理課題

[ 許福助專欄 ] 從人情到制度,基層診所不可忽視的勞資管理課題

護理師子涵跟病患說明完術後衛教,請病患簽完療程確認單,送她離開後,瞧了一眼牆上的時鐘,已經接近晚上十點了。

子涵一邊收拾治療床周邊環境,一邊啃著吃到一半的麵包,嘴裡嘟囔著:「每週三院長從下午三點的午診接著夜診到晚上九點才結束,院長五點半時可以抽空吃便當,但是我要準備夜診的東西,根本就沒有辦法吃晚餐,只能偷偷吃麵包……」

院長聽到她的埋怨,急忙說:「你已經超過下班時間了,快點回家,剩下的我來收就好。」

院長其實很感謝子涵的幫忙,常常請她喝飲料。只要診所病患多,他也會自掏腰包發獎金作為補償。

三個月後子涵離職。不久後,院長收到勞資調解通知。原來子涵說她在診所工作那幾個月經常延後下班、超時工作,下班回家後仍須帶著診所公用手機,回覆病人 LINE,但診所從未計算加班費。雖然院長偶爾會給她獎金,但是她不知道獎金是怎麼算的,也覺得那遠遠不夠。

院長看到調解通知書上子涵自述的內容,訝異的說:「我對她那麼好,怎麼會這樣?!我知道大家都很辛苦,我常常請大家喝飲料,也有發獎金,已經算很照顧員工了,別人都沒問題,就她特別愛計較。」

子涵是否太愛計較,這是個人感受,但她確實有權利爭取自己應得的,只用「人情」來管理員工的診所,實際上也站不住腳。

只靠人情管理,診所勞資風險更難控

勞資糾紛,不是在惡意對待員工時才可能發生

根據勞動部的統計資料,民國 110 至 114 年,「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」每年的勞資爭議件數,由 1,070 件增加至 1,412 件,五年間增幅約 32%。這個數字雖然不只來自醫療院所,但已經足夠反映醫療與照護相關產業勞資之間的壓力正在升高。

一位醫師完成專科訓練後離開教學醫院,投入畢生積蓄與心血成立診所,一心想要用醫療解救蒼生、守護病患健康,卻可能因為小小的「管理疏忽」,突然面臨繁瑣的勞檢稽查、罰金,甚至是訴訟糾紛。這類糾紛往往是管理疏失所造成,而非心存惡意。這正是許多醫療院所,尤其是基層診所經營者最容易忽略的事情——勞資糾紛不一定只發生在惡意對待員工時,而是診所經營者用人情代替制度、用口頭交辦代替管理的時候。

從我輔導許多基層診所的經驗中,深知基層醫療院所因為服務在地民眾,員工上班時間需要配合多元的門診時段,因而排班複雜,再加上自費項目種類繁多,往往成為勞資糾紛的高風險區。以下我根據多年的診所輔導經驗,整理出基層醫療院所經營者面臨的五大勞資地雷,與管理上的解方。

基層診所最常踩的 5 個勞資地雷

地雷一:工時與加班費的模糊地帶

基層診所員工,常有醫師看診未結束或延遲下診時間、下診後留下來收拾環境、清洗消毒器械、健保申報與每日結帳、回覆 LINE 訊息等狀況,尤其醫美與自費診所,常因服務病患時間拉長,而產生隱形工時。許多診所經營者誤以為醫療工作屬於責任制,但是事實上,絕大多數員工,例如護理師、行政櫃台人員並不適用勞基法的責任制定義。這些看似「日常」的工作,只要是在經營者或主管指示下執行,就可能被認定為工作時間,只要有提供勞務的事實,就必須計薪。

為解決這個問題,診所經營者應建立確實的出勤紀錄與加班申請機制,例如下班後透過 LINE 群組交辦工作、提早到診所開門備料、看診未結束延後下班時間,均應依法計算加班費或補休,切勿使用「人情、責任」等感性做法來掩蓋超時事實。尤其若沒有確實的出勤紀錄,在勞檢時會被列為重點裁罰對象。

地雷二:試用期並非法律保護傘,資遣須依照法規處理

「員工在試用期內,如果不適任隨時可以叫他走」,是診所經營者最危險的迷思。即便診所有試用期制度,員工到職當日就必須為其投保勞健保,而且年資照算,同樣受勞基法保障。若試用期間認為員工不合格想要資遣,絕不能憑主觀感覺隨時請員工離開,必須遵循「警告、輔導、改善」三步驟。而明確的職務期待(例如工作內容及考核標準)、教育訓練紀錄、輔導紀錄與面談紀錄等證據,可以證明院所已盡輔導義務後,才進行合法的資遣程序。

地雷三:薪資與獎金制度不清,究竟是底薪、獎金或承攬?

醫美與自費診所常見「底薪+業績獎金+產品銷售獎金」的複雜結構。若沒有書面化的制度,僅憑口頭約定,極易引發員工因「未結獎金、退費個案扣除標準」產生心結,員工離職時就容易發生爭議,成為勞資糾紛事件。此外,基層診所常與兼職醫師、心理師或物理治療師合作,若未事先透過契約釐清是「僱傭」、「承攬」還是「委任」關係,後續關於勞健保投保與資遣費的法律爭議將層出不窮。

地雷四:高薪低報勞健保,就像是一顆隨時會引爆的炸彈

有些診所經營者為了節省繳納的保費,會以較低的薪資級距為員工投保。這不僅是違法行為,而且短期看似降低成本,長期來看卻隱藏極高的風險。當員工申請生育、傷病或育嬰留停津貼時,若發現國家給付金額因投保薪資偏低而縮水,就可能向勞保局檢舉。屆時診所經營者除了要補繳保費,面臨巨額罰款之外,還必須補償員工少領的給付差額;高薪低報絕對是診所經營者最不智的決策。同時,依照員工年資或表現調整薪資時,也應同步辦理勞健保投保薪資變更。

地雷五:被忽略的職場霸凌、個資外洩與營業秘密

基層診所的員工可能接觸病歷、檢查資料、預約紀錄、療程紀錄與高價值病患名單。若診所經營者未建立保密協議、個資保護規範,員工離職後又私下帶走病患名單與病歷資料,將造成巨大損失。另外,診所經營者若未依法建立「性騷擾」或「職場霸凌」申訴機制,當醫師、同仁間發生衝突,院所也須負連帶責任。

勞資糾紛的本質不是法律問題,而是管理系統問題

診所經營者在勞資管理上最常犯的錯誤,是以為「有做」就等於「合法」。在勞資爭議中,真正重要的不是經營者做了什麼,而是能不能提出證據;有做但沒有紀錄,在法律上等於沒有做。對基層診所而言,最基本也最關鍵的三份勞資文件,是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必須強制置備、登記並依法保存 5 年的核心文件,包括:勞工名卡、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。

診所管理方面必備的制度,包括明定薪資結構與保密條款等完善的員工聘僱契約書、合法量身打造的工作規則、出勤與加班管理制度、常態性考核與輔導紀錄制度、離職與資遣標準作業流程。

建立 3 道防線,降低診所勞資爭議風險

用制度取代人情,建立勞資雙贏

診所最珍貴的資產,不只是醫療設備與裝潢,而是穩定的團隊士氣與病人信任。勞資管理制度不是為了對抗員工,而是為了讓醫師、主管、員工都能在清楚、公平的制度中工作。相較於勞資爭議帶來的賠償金、高額罰款、團隊士氣低落與商譽損失,建立勞資管理制度雖然需要投入一定的行政成本,但唯有如此才能從人情管理,走向制度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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